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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百年孤独》卷首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最近在读一本书——《百年孤独》。刚开始可能会被里面的庞大的人物关系所吓倒,但是当我们静下心来,找个寂静的地方看这本书,便会深深的被这本书里面的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所感动。孤独是他们这个家族的徽记,他们具有与生俱来的勇敢冒险冲动和不屈,已经已经深入到血液的孤单感,撼动人心。
尼采说,孤独者有三种状态:神灵、野兽和哲学家。神灵孤独,因为它充实自立;野兽孤独,因为它桀骜不逊;而哲学家既充实自立又桀骜不逊。布恩蒂亚家族里的孤独者,正是对尼采这番话最好的诠释。
孤独是我们生来便无法摆脱的宿命,从出生到死亡,我们都是一个孤独者。
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更是如此,再热闹的聚会也赶不走我们内心与生俱来的孤单感。但最重要的是,我们要耐得住孤独,成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热闹舒适的,在这条路上,我们只有耐住寂寞,忍住孤独,才能让生命大放异彩。
求学的路或是走向成功的路,他都是我们的必经之路,从来就没有人能一直陪着我们走完这条路。失败了,给自己加加油;成功了,给自己鼓鼓掌;摔倒了,给自己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们从来都不会属于谁,除了自己,所以从来就没有人能带你走出孤独。
孤独一种姿态,一种傲娇的姿态。正如一句西方名言: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片原始森林,一片连飞鸟都闻所未闻的土地。在阳光下,在人群中,我们都要仰着头,保护我们心中那片圣地。
很多年以后,我们会怀念这样孤独的自己,怀着梦想,骄傲的前进。
《百年孤独》是一部众所周知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1967年一经出版,便引起世界轰动。到目前为止,《百年孤独》已经被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全球销量已超过5000万册。作者是来自哥伦比亚的加西亚·马尔克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人物,1982年凭借这一部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于我而言是一部晦涩难懂的作品,可能其中原因除了小说本身故事有些无厘头、荒诞以外,还有就是它是外国作品的因素,譬如人名对我来说实在是混乱不清,又长,又是由于一个家族的几代人,所以有几个人都叫同一个名字。再加上小说支线众多、人物关系复杂,所以给我的阅读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这本小说与一般我们所接触到的小说有很大的不同,它的主角一直在变换,又或者说,我觉得这本书又仿佛没有主角似的。整本书所述的故事繁多而复杂,但主线主要是针对一个家族七代人近百年来的兴衰来描写的。也可以说,主体是分为七个大故事的(但其实并不简单),这七个故事总是没头没尾的开始又结束,好不容易我们看到这个家族发展到这一代,开始有越来越兴旺的势头时,但到了下一代却急转直下。叙事荒诞却又总觉得发生在现实,这个家族让我有一种很强的宿命感,恩迪亚家族,在书中,这个家族的命运早就被人写在羊皮卷上。那个羊皮卷对整个故事有很强的映射作用,羊皮卷是由一位跟这个家族关系很好的吉普赛人魔法师留下的,它上面清楚地记载了这个家族的历史。但是,由于那个羊皮卷是有梵文写的,所以需要破译。到了家族的第六代的一位男性,就致力于破译这个羊皮卷。但是就算破译出来也没有用,因为破译这件事也被写在羊皮卷上,也就是说,羊皮卷上所记载的事,总会发生,而且无法挽回。这也就是我所感到的强烈宿命感的原因之一。
正如书中的羊皮卷上所描述的:“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书中有一个马孔多的小镇,整本书的故事都发生在这个被构建的小镇上,马孔多是由家族的第一代人创建的,也随着最后一代人的死亡而消失。由于故事的复杂性,我在这就不具体的讲述每一代发生的事情了。但讲几个对我来说很不一样的细节。比如人名,为什么我会这么的强调名字呢?除了它的确让人认不清谁是谁、搞不清谁与谁的辈分关系之外,很多名字会反复出现在不同人的身上,而有些相同的名字的人往往有这类似的性格特征以及相似的命运。这仿佛暗示了一个家族带着轮回的似的向着历史前进,正如书中的一句话:“这个家族的历史不过是一系列无可改变的重复,若不是车轴在进程中必不可免地磨损,这旋转的车轮将永远滚动下去。”另一个细节就是,到了家族的第五代,一位女性就跟自己的丈夫说,自己的儿子绝不能叫奥雷里亚诺或阿尔卡蒂奥,女儿不能叫雷梅黛丝。说明家族中的人也有意识对命运的反抗,也试图有所改变。
《百年孤独》是一部可以多读几遍的书,书的内容丰富,也易引人深思。我曾经看过书评,说这本书讲的是整个人类的故事。我觉得很有感触,的确,我们人类不就是在这样一步一步的在抗争与重复中推进历史的吗?
这个城市的夏天漫长而闷热。随手翻开同学送的一本书――《心是孤独的猎手》。
无数次的打开,又无数次的放下,几乎没有办法连贯地读下去,只因为其中那些凶猛的孤独比闷热的天气更加令人无法呼吸。
这是一本像洞一样的小说,既清晰可见,又深不见底。五六个人物,若干种生活,若干个深深的隐藏着的自我,却都有着相同的孤独。同样做为一个写小说的人,想到她23岁就写出这样的小说,自己难免有些绝望,但是有些东西是文字意气以外的东西。我合上书,久久的凝视着封面上麦卡勒斯那双清洌而孤独的眼睛,一个身患残疾的又瘦又高的有着一张娃娃脸的女人,一个双性恋者,一个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的女人,她所有的故事,描写的都是四个字:永远孤独。
谁能画出孤独的样子?这是阅读麦卡勒斯之后,久久在我心里徘徊的一个问题。孤独原来总是有着不同种的颜色:梵高的孤独是流光四溢的灿烂星空,马尔克斯的孤独担负着的是一个民族,海明威的孤独总带着硬硬的壳。而麦卡勒斯的孤独却是木质的,仿佛我心中的孤独,它早已随着我的年华老去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它笔直的冲向天空,向着那虚无生长,什么也无法将它阻挡,直到有一天,我们和死亡相逢,它使你强大,但它和任何人无关。它深深的扎根在你的生命中,永远不会退场。
辛格飞快挥舞着的双手,闪闪发亮的眼睛,最终的沉默。而在他的阁楼里,醉鬼和医生却无止境的诉说着。那些话语和情绪那么的悲伤、沉重、热烈,却在说出的瞬间就完全消失,没有得到任何理解,也不具有任何意义。
是的,倾诉,整本书里的人都在发疯般的渴望着倾诉。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变的这样的孤独。我们的灵魂像一团火,生发出无数的想法和念头,却只能在黑暗中说给自己听,而在那种自我倾诉之后,却只有更深的孤独。从何时开始,我们变的如此的暴烈,我们的心像饥渴的猎手,四处捕猎着一双倾听的耳朵,我想也是从那时起,我们变的无比脆弱。可能只因为一点点的理解,一点点的倾听,就可以投靠一个完全不爱的人,甚至,爱上他。
辛格之所以被大家所爱着,正是由于他从来不向他们倾诉,永远扮演着倾听者的角色。唯一不爱他的人,就是他的倾听者安东尼,这几乎是一个悲伤的讽刺。更悲伤的讽刺在于辛格是个聋哑人。据我所知,能够读唇语的聋哑人所能读懂的只限于极慢的语速和夸张的口型。因此他们那些飞快热切的倾诉,其实辛格是完全不可能听懂的。但他们却认为,他在听,并且懂了。其实他们的倾听者,从来只有他们自己。
每个人作为一个个体,和喧嚣的外部环境之间都存在疏离。
我们无法真正体会到别人的痛,即使是一位很优秀的倾听者。毕竟,伤口在别人身上。所谓感同身受,我是不大相信的。只是身世相同者抱在一起互相哭泣诉说,究竟是还是只有自己在揭开自己的伤疤给自己看。
网络时代给了我们倾诉的契机,于是我们更加滔滔不绝的,翻来覆去的申明自己的主张,描述着自己的灵魂。有时,我们甚至挖空心思的去想个绝妙的标题,千回百转的用一些华丽的词句,来捕猎着读者的目光,渴望着人们的倾听。整个世界像一张喋喋不休的大嘴,无止境的倾诉着。而那些文字和话语,字里行间那些真挚的孤独和热情也许始终没有人能理解,甚至没有人愿意倾听。每个人,关注的,只是自己的孤独。
曾经读到过一个故事:一只受伤的小猴,伤心地把自己的伤疤给朋友们看,朋友们也都很关心它,关切的问它伤口是怎么来的,并告诉它怎样处理伤口,可是后来还是死掉了,死于伤口发炎感染溃烂全身。它不停地展示伤口不顾一切地诉说痛苦,赢得朋友们的关心,而不去抚平它。溃烂是迟早的,害死他的是他自己。
即使得到了别人的倾听,得到了别人的关注,那又能怎样呢?伤口终究在自己身上。怎样才能不孤独,怎样才能不受伤?或许,我们的孤独是和我们的存在一样与生俱来,这是宿命。这种感觉无论在谁身上总是能找到的。或许,我还是抱有幻想,最亲最爱的人,我们是在一起的。我们的心可以贴得很近,我们可以很快乐,可是孤独不会因为你爱或被爱,倾诉或者倾听减少,只是那些东西能让你有孤独减少的幻觉。
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1]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全书近30万字,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令人眼花缭乱。但阅毕全书,读者可以领悟,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70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首先声明,本人绝对无意毁谤任何人,但如果把一篇读后感写得太有条理,倒反不象读过此书的人了,尤其是百年孤独这本世上最独特的书。
百年孤独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当时我读初一,正是喜欢孤独寂寞用词的小女生,为了这个名字,我从图书馆借了来,可是第一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的枪口中,奥尔良上校想起了多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冰的情景(大意如此),一下让我蒙了,我把它放到一边,不愿再看,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催我还书了,硬着头皮拿起了书,看了两页。
从看到第三页后,我的手再也离不开这本书,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奉献给这本书,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反复看了三遍,从来没有一本书给我这样的经历:我把生命交给一本书了!那一个月,我无法跟人交流,无法大声说笑,满脑子都是奥尔良家族每一个人的身影,每一个都那么鲜活,每一个都那么特立独行,但所有的人都那么孤独于世!每一次合上书,我都怀疑自己是否有勇气再翻开它,因为那种孤独从每一个字里透出来,压得我喘不过气,但每一次打开它,我又不愿意合上它,仿佛只有这本书才是我的世界,才是我活下去的理由。
可能我讲了这么多,还算不上谈读后感,差不多快一年了,当年看完此书的感受到今天还清晰如昨,每一个人问我看它的感受,我只有两个字:我怕。是的,我怕,我怕那种孤独,我怕自己爱上它而无法自拔,马尔克斯是魔幻现实主义作家,它的文字是被上了魔咒的,记得当时,我一边看书,一边胸中涌上巨大的悲哀,而眼睛干涩,一滴泪也出不来,但那悲哀比流泪更甚!
书里的每一个人都在用不同的方法来表达来宣泄自己的孤独,表面上他们是漠不关心的,实际上内心深处,他们渴望被人爱,被人认可,被人同化,可惜这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今天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不也在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让自己逃避孤独,但实则上却陷进了更深的孤独吗?我们的爱,我们最温柔的部分,都被各种物质上东西遮得严严实实,再也出不来了!
看完书后,我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将自己调整过来,然后,我马上去书店买了一本精装本放在家珍藏,作为自己对平生最难以言表的一本书的纪念,但从买的那一天起,直到今日,我没有再动过它一下,只是将它好好地放在书柜的最高层,那是我无法触摸,没有勇气再看的禁区啊。
高二年级学生年孤独读后感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
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
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
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著,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著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孤独。但是往往有人不自知孤独的源头。所有人都不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孤独。在我看来,即使是在《百年孤独》一书中,不断重复书中人物有着无尽孤独的作者也不理解,究竟什么是真正的孤独,什么是百年的孤独。
很多人都爱说自己是孤独的个体。自闭症病人说,他们是孤独的,被全世界的人避对而不得心灵上的自由与欢愉;普通人说,他们是孤独的,即使有很多朋友但是他们都不懂自己的心意,只是酒肉朋友没人真正了解自己;高人雅士说,他们是孤独的,很多人接近他们都是另有企图。
其实孤独也不过只是来源于自身的一个认知。是自己给本身捆上绳索的束缚。所谓孤独,也不过是一场自导自演的狂欢,让一群人迷失了方向,不知道会引向何方。其实你的世界最终剩下的,亦不过是一片虚无罢了。那些将自己的人生定义为孤独的人,致死还是无法脱离他们的千千心结。
并不喜欢《百年孤独》。我甚至把它定义为是一种极端孤独的荒谬。孤独又如何?孤独可以带给自己什么?让人感到自己是与众不同并以此为荣?说出你自身的孤独难道可以弥补你心中的迷惘?有人会反驳,我说出我的孤独不过是为了倾诉,让我自己更好受。只是说出来又怎样?你自己的心结不是只靠倾诉就能解开。造成自己孤独的不是他人对你的躲避,而是你自己。
提及孤独,恍惚之间想到了一个曾经较为亲密的朋友。印象中她总是满腹委屈地向大家倾诉着她的不满。“他们每个人都不理解我,我是孤独的。”“我对他们这么好如此真诚的为他们付出,为什么没人喜欢和我做朋友?为什么我这么孤独就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记忆就此戛然而止。她留给我的记忆亦仅是如此。许是因为她带给我困惑与倾诉太多,以至于我只对这部分的记忆感觉深刻。那时的她其实并不乏关心她的朋友,她反而是我的朋友圈中人缘最好的一个。可是不知是什么缘由,她一直在强调,她是孤独的。我开始不理解她的孤独来源于何处,她所说的自身孤独似乎是与生俱来,没有任何理由。
我这才明白,原来所有的孤独不过是自己无意间赠予自己的枷锁。知道它的存在却不知道枷锁到底是谁所赐予自己。
《百年孤独》是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毋庸置疑,这是文学史上的经典著作之一。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与观点,不可否认这本着作是优秀的,只是我对这份毫无源头的孤独感到不解与不敢苟同。
孤独不过是野草疯长。你也许会在次日看见野草滋生的孤独原野,却不明孤独究竟来源于何处。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盘,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题记
《百年孤独》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本书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于一九八二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马尔克斯很重要的原因是于此书的创作而来。本书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本书人物关系复杂,但作者的用词精准及别具一格的人物塑造吸引读者阅读兴趣。本书的线索应是梅尔基亚德斯,他的预言以及家族人世世代代都苦心翻译的羊皮卷。或许这便是作者的高明之处,若你不看到最后,你永远也无法想到结局。
《百年孤独》的最后一代人,还未得以啼哭便被蚂蚁吃掉,这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这如同家族的祖先出生时一般。这样的情节,怎能不令人震惊?而经典之所以能被人们一代代传诵不仅仅只是辞藻华丽,情节环环相扣。更重要的是其背后蕴藏的含义,不仅适用于作者创作背景下的时代被用于今天也无不妥。就是在不知结局是如何时要好好生活。即使生活处处不如意,但在最终的时刻没到来之前,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而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布恩迪亚上校去世时,他的感受。每天都是星期一,每一间屋子都是一样的,若要说这其中的寓意,恐怕是说若你一直虚度光阴。那么时间对于你来说,只不过是一直停在那,因为每天都是星期一。若是每天晚上的星辰都是一个模样,那么天空就显得单调。那些仰望星空的人眼里不再有欢乐只存在着,一如昨日的呆滞;每天早晨的光束爬进窗户都以同样的角度同样的线条感,但人们却无法察觉,并且从中跨出来,那是何其的悲哀。但就如同这本书中的一句话,也就是本文的题记来说:“人生本来就是一个漫长的旅途,每天的日落都是一样的,真正改变了的是你的心灵,在于昨日的沉淀,以及明日的幻想中存活的今天是你看世界的角度。”
在坎坷中奔跑,在欢笑中遗存,痛苦飘洒一地,泪水沾满衣袖。我们累,却无从止歇,因为这世界还在走。那些为追求一时的爱情而迷失了自己的人们,爱情也抛弃了他们,只剩下对对人性的考验;那些心中想掌控一切的人,到最后只是被遗忘在角落里,当人们发现她时记起他名字的人,只有坟墓中的人;那些生活在自我幻想生活中的人,最终被蚂蚁吃了去。
“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还。”
很多人可能认为《百年孤独》人物关系混乱,难以读懂,但实际上,这是一本值得多次读,反复读的名著。
第一次读时,我们就可以感受到书中有着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特点——时间、空间上的混乱。例如:书中第一段“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象史前的巨蛋。……”第二次读时,就能明白其实整个布迪恩亚家族就像一个车轮,不断的前进,不断的重复,不断的磨损,最终走向覆灭。他们族中人不断重复前人的名字就是这个意思,这也是羊皮卷中的秘密,暗示着他们重复的命运,重演着相同的悲剧。第三次读时,就可看到书中各件事中和他们各个人身上的悲剧色彩。例如:他们家族初到马孔多时,马孔多鸟语花香,充满活力;后来,阿玛兰塔·乌苏娜带来的每对黄鹂鸟在被放生在马孔多后,都毫不留情地飞离。这不仅仅是指马孔多的逐步消亡,更多的是指布迪恩亚这个家族的改变,从新生般的活力四射到老去般的暮气沉沉,最终无可抑制的走向覆灭。还有一个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人,最美的姑娘——梅梅(雷纳塔),她的结局颇具奇幻色彩,书中写她和白床单一起飞向了天空。就我的理解而言,有两种可能,一是加西亚真的给了梅梅一个奇幻的结局,她因过于美丽,在晒床单时,被上帝带走,和白床单一同飞离。二是暗指她死了,美人早消。白床单就暗示死亡。无论是哪种可能,这样的描写都是美丽的,为她的离去渲上了一种神秘美丽的奇幻色彩。美丽而单纯的她走了,和洁白的床单一起飞向天空,这又给书多添上了一抹感伤。
一直喜欢《百年孤独》,一次又一次地读,每一次都有新的发现,新的体会。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品读这本经典。
十五岁的寒假,坐在火炉边,捧着一本《百年孤独》,第一次进入马尔克斯的神秘造梦术。我并没有被后来在很多地方被反复夸赞的开头所惊艳,也没有被那些圈圈圆圆,绕来绕去的名字触发焦躁的神经,记住各个名字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并没有为难到我。从始至终,我都沉浸在马孔多的幻梦中。在那之后的好几年间,我也没有想明白是什么让我着迷,但那是真真切切的着迷,舍不得放下。
小学时候也作为乖学生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过一些小说,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被我当睡前故事的《骆驼祥子》,和老师坚持让买的《鲁宾逊漂流记》。但它们没有留下什么印记。我那时怎么能体会到祥子的无奈和鲁滨逊的浪漫呢?现在应该是能体会了,却在打开小说世界的大门之后,不愿看了。因为我终于知道,口味有许多种,而我已经找到我喜欢的那几种。正因为书太多了,所以在看大名鼎鼎的《生死场》,《狂人日记》时体味不出其间厉害,才能放心大胆地承认,真的不喜欢,先放弃好了。就连作为生物专业的自己,第二次鼓起劲翻开《物种起源》从序言开始就难以继续之后,也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再给自己一些时间好了。然后松一口气般地,把书还到图书馆。
如果我现在回想起高中的语文课有什么美好的回忆的话,其中之一就是把《霍乱时期的爱情》藏在课桌上成堆的资料下,猫着腰忘情地阅读了。一想起那场景,就连高中的教室都不那么沉闷了,仿佛窗外平行射入的每日都一样的天光,都在悄悄跳舞。我清楚地记得我买下它的那一天。中午放学去小吃摊吃午饭的时候路过一家教辅书店,也会在门口摆一些畅销书。我本漫不经心地经过,却被暗红色的封面吸引,猛地停下回身拿起摸了又摸。一般来说,因为网上更便宜,我不会在实体店买书,但在我刚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毫不犹豫地买下《霍乱》。那本书后来封皮都被翻到磨损,我那么爱它旧旧的样子,我那么爱它让性子急躁的我一看就平静下来的神奇魔法。为了追求故事体验的完整性,我会强迫地以从头至尾的顺序阅读小说,决不因为好奇而跳跃。这个习惯从我还不懂的欣赏故事情节的时候就养成了。可是,在读完一遍之后再读,我发现,《霍乱》的任何一页翻开,都可以顺利地往下读,仿佛一个随时都能进入的幻境,甚至在没人时我会忍不住念出声来,它近乎是诗了。后来知道马尔克斯是如何在少年时期就对西班牙诗集倒背如流,也就不奇怪了。但还必须要感谢工作扎实负责的翻译,这一点真是救了命了。
我想来想去也说不出为什么被《百年》和《霍乱》勾住。后来好像知道一些了,在我读了《活着为了讲述》之后。
大概是从大学开始,得益于一个苦恼不知怎样为我挑选生日礼物而把我对马尔克斯的迷恋当成靶点的挚友,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马尔克斯的小说,这些书渐渐把封皮内部列出的“主要作品”凑起来。《活着为了讲述》一直没有看,是因为觉得不是讲故事的书,想先看他讲故事。当然,事实上,《讲述》不是一本小说,但的确是在讲故事,而且,不知多少人会庆幸马尔克斯自己写了这样一本自己的故事,这将胜却他人执笔为他作传的千言万语。
在看《讲述》之前,我从未好奇过《百年》,《霍乱》这些故事是怎么来的,但《讲述》中对他早年故事创作的缘由回忆,无疑是对包括我在内的众多读者的福利。他如何受到上校外公的影响,如何追溯父母年轻时相爱的旅程,如何将街坊真实发生的让他心惊的凶杀案落到纸上才终肯释怀。对于讲故事的擅长,也许是天赋,但没有哥伦比亚动荡的环境,没有他从小生长于其间的庞大家族,没有家里家外机敏包容的众多女性,没有和他一同奋斗在艰难的新闻业的一众同仁,就不会有今天我们为之着迷的马尔克斯。
和《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样,《讲述》也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是什么样的力量呢?是真诚的力量,是执着的力量,是乐观的力量。真诚是这本书最坚实的基础,他回忆作家生涯萌芽阶段面临的困顿,苦涩,却也伴随精彩的经历。认真描述伴随他事业发展的每一个伙伴,这让的一切更加有迹可循。执着是他对新闻和写作的执着温柔而坚定地敲打着读者的心。乐观,则是他年轻时期面对种种困境的强大心态。这种心态在回首时可以总结为乐观,其实在当时或许也不是刻意的告诉自己要乐观面对什么,而是因为心里有一件除它不做的事情(当作家),所以物质,甚至家人的理解,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没有,也不构成不开心的原因。我想这同样是一本,年轻时和年老时看感觉会很不一样的书,但我很庆幸我现在看到了。
《聪训斋语》中谈到读书时的一段话,我深以为然。“且从来拂意之事,自不读书者见之,似为我所独遭,极其难堪。不知古人拂意之事,有百倍于此者,特不细心体验耳”。后来我每每遇“拂意之事”,想到这段话,会好受一些。虽然我读书少,知道的古人拂意之事少,但道理绝对是这个道理,于是心便放宽了。而《讲述》的整个内容,有一个方面,就是马尔克斯,以及他的家庭经历的“拂意之事”。对他的家庭来说,这个“拂意”是贫穷,对他本人来说,比贫穷更甚的,是年轻的他在朝着作家这条路踏过去的重重未知和阻碍。这阻碍有家人的不理解,他对自己能否成事的怀疑,以及创作过程中本身的纠结。但他绝不是为了讲述这其中的不顺,因为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他在朝着更好的前途迈进,是以一个上升的曲调结尾,仿佛是胜利者的姿态。如果童话是为了让小朋友相信生活的美好的话,那他的故事就是我初见生活面貌之后的现实主义童话。
故事的结局,他成功了,这不是以他终于在不惑之年能凭版税过上物质丰富的生活为标志,也不是以他获得诺贝尔奖为标志,甚至也不是以他的魔幻现实主义世界让众多信徒得到心灵的平静与慰藉为标志,这只以他坚持下来了,一直在做那件非它不做的事为标志。这让你不认为只因为他最终获得的这些成就他才是他。他就是他。
在读《百年孤独》之前,我一向觉得我是个容易入书入戏的人,但读罢《百年孤独》,书里面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正因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正因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爱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刻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坚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理解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能够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坚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初一《百年孤独》优秀读后感大全4
《百年孤独》,是我用时最长,阅读最仔细、又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不要说阅读时偶有跳跃,哪怕稍有懈怠,你都看不出所以然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人物之多、关系之复杂、名字之相像、情节之迷离,简直令人叹为观止。可你若看进去,我保证你不想将目光移开,这本书吸引人到不想吃饭、不想睡觉的程度,连我现在写书评都是激动的。评论名副其实的存在,如果一生只看一本书,一定是《百年孤独》;如果书架上只放一本书,一定是《百年孤独》;一千年后还可能流传的老故事,一定是《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198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而加西亚·马尔克斯作为诺贝尔文学奖“唯一没有争议的获奖者”确是实至名归。他大概使用了魔法,给你讲了个糅合了现实与虚幻的传奇故事。在加勒比海沿岸的小镇马孔多,一个家族,七代人,一个世纪的风云变幻、百年兴衰,所有扭曲的战争、放纵、欲望、疯狂都写的万般合理,魔幻有趣。好喜欢这本书,最大满足了好奇、探险的阅读体验,并细细读出了《百年孤独》深入骨髓的孤独,还功不可没捋顺了所有人的人生。
曾经在喜马拉雅听过《百年孤独》,可只几个章节就因各种复杂放弃了,听书无论如何没有阅读过瘾,许多时候连反应、品味、咂摸的时间都没有,就像速食,而速食都不好吃。也曾经读过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极棒的,自然而然在书堆里会继续拿起他的《百年孤独》。读书可以发现自己的浅薄,读的越多发现越多;而读书也能带你经历许多人生,你可以读读《百年孤独》,因为只这一本书就可以带你经历许许多多人生,那些梦幻的、疯狂的、有趣的、孤独的人生......
爱情故事中的女主角,几乎都包含了一个共性:美丽端庄、温婉淑贤、高雅靓丽。但是《简爱》中的女主人公,却是贫穷、卑微、矮小、不美。这样一个爱情故事的女主角形象,在当时欧洲的阶级制度中是不被接受、打破常规甚至可以说是颠覆的,但或许就是因为没有华丽的外衣,简爱坚强不屈的内在人格力量才得以充分展现,这就是夏洛蒂。勃朗特的高明之处。
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个主与王子童话,但并非每个人都有像仙瑞德拉一样的结局,现实中的爱情比白粥还寡淡。有一本书上说,爱情中若没有杂质相伴便是比纸还薄弱。最纯净的蒸馏水保质期有10个月,矿泉水的保质期有两年,但不知有多少杂质的自来水保质期却是无限的,杂质也是爱情必备的免疫细胞。
仅观当时的整个欧洲,阶级社会贫富悬殊,人们对家产和年收入十分看重,婚姻必求门当户对。找一个家产丰厚的人联姻,对多产者阿谀献媚,出卖婚姻幸福增加自己资产比的风气弥漫整个欧洲社会。然而简爱不同,面对一个社会地位和财产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不卑不亢,敢于表白自我情感,敢于去追求真情,在当时社会,这一举动无疑是极为大胆的。在简爱的世界里,心灵不被世俗所污染,爱情不被阶层所限制,幸运终会降临到一个家庭女教师身上。从中可以看出简爱不仅是个坚毅勇敢的女人,而且她敢于向制度、权威发出自己的声音,敢于追求人格的平等、独立、完整、自由。她在一个男权社会拥有与男人平起平坐的人格。
当然做这样一个独立者,代价是巨大的,但是简爱做到了。逃往过程中,她身无分文,却从没想过依附别人。她不断寻找工作,想靠双手来养活自己,而非寄人篱下。不可否认,童年的经历对她的人格造成巨大影响,但若非心智坚定和有高尚的节操,便不会有不管何时何地,贫苦高贵,站在我们面前的都是一个朴实、顽强、独立的简爱。
在这个颜值时代,外表美好的人或许会风光一时,但对一个有灵魂的人来说,外表的美丑已经微不足道,一个有灵魂、有思想、有人格的人是不会被历史长河所湮灭,显然简爱做到了,漠视时间的洗礼并会长存于世。
初一的第一个学期就这样结束,迎来盼望已久的寒假。时光飞逝,斗转星移。转眼成为初一四班一员已半年多。这个学期,我的学习成绩不错,主科和副科都挺好;身体素质很好,这个学期没有迟到,也没有缺勤。准时到校,按时交作业,认真上课。
第一,学习态度比较端正。能够做到上课认真听讲,不与同学交头接耳,不做小动作,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对老师布置的课堂作业,能够当堂完成;对不懂的问题,主动和同学商量,或者向老师请教。
第二,改进学习方法。为改进学习方法,我给自己订一个学习计划:(1)做好课前预习。(2)上课要积极发言。对于没有听懂的问题,要敢于举手提问。(3)每天的家庭作业,做完后先让家长检查一遍,把做错的和不会做的,让家长讲一讲,把以前做错的题目,经常拿出来看一看,复习复习。(4)要多读一些课外书。每天中午吃完饭,看半个小时课外书;每天晚上做完作业,只要有时间,再看几篇作文。
虽然取得比较好的成绩,但我决不骄傲,还要继续努力,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下学期还要取得更好的成绩。
在德育方面。一年来,我严格、自觉地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思想政治》课,在学习《思想政治》课中,懂得真善美,学会做人的道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系集体;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自觉抵御封建迷信和黄赌毒活动的影响;认真参加学校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和文化娱乐活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向团支部靠拢,并加入中国共青团。
在智育方面。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在学习过程中,勤奋刻苦、自强进取,努力学好各门功课,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合理安排时间,有惜时的良好的学习习惯。我全面地学习本学年各学科的理论基础知识,同时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活动中,把所学知识转化为动手能力、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还努力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培养自己其他方面的能力;积极参加学校及各学科所举办的各项科研活动。因此,各学科的成绩有一定的进步,去年第一学期期末统考中,我获得整体综合分第二名;本学期中段考整体成绩一等奖。
在体、美、劳方面。我十分重视体育课和劳动课,积极参加各项体育运动和劳动,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身体健康水平,锻炼自己的坚强意志,懂得劳动能创造一切的道理,进一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
但我也有好些不足的地方。在一年的学习生活中,同学们有时向我提出一些疑难的问题时,我觉得还不够耐心地向他们讲解,态度也不够热情。有时看到某些同学做坏事、结群斗殴也不敢大胆揭发等。这些都是我在过去的一年里表现不够的地方。以后我决心把这些不足的缺点纠正过来,做一名品学兼优的中学生。
我在本学期中,收获不少知识,都是老师用辛勤的劳动使我们有所收获、时光飞逝…初一生活转眼而过,马上升入初二,心里蛮激动但又依依不舍、老师是否还会继续陪伴我们进入初二的新生活呢?我非常期待。还因为我那些略有点可爱的同学们有些可能会转学。在这初一生活中,我不仅仅收获知识、还收获友情,刚来到初一(2)班,一个个陌生的面孔面对着我等着我去挖掘、探索、发现,在老师的帮助与本人的努力下已经与同学们打成一片、融为一体。虽然,在这初一生活中犯过很多的错误,但在每一个错误的背后都有一个深奥、寓味淳厚的道理,需要自己的亲身体验才会明白。比如我悟出的道理例子1;当你每一次的冲动,都会给他(她)人以及自己带来伤害。这些伤害是可以避免的在与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在这里我要先要谢谢我们的老师以及同学,老师就像辛勤的园丁用新鲜的露水滋养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还记得一篇诗歌《感恩的心》中写道:“我虽然不是你最好的学生,但你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同学们,也曾在我最绝望而感到前途迷茫的时候给予我鼓励,其实老师也不例外。
我觉得在这个学期中最开心的事是;我已经被老师认可,虽然老师您没说,但我在心中已经感受到!还有是老师我讲礼貌的行为进行表扬,我非常惊讶!我自己生活中的一个细小的行为习惯会给我带来惊喜!不是我自己夸自己,我觉得讲礼貌是做为学生的一个基本的准则。其实这还不是我最开心的事,我最开心的事是我自己在自己所经历的事情中的感悟、改正以及进步。
我觉得最不开心的事也有许多!我们班坏人坏事很多,但是只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解决问题的,所以说我们要团结,这个问题是影响我们班进步的毒瘤!记得有一次,因为我们班的有些同学们不团结导致同学间产生矛盾(其中包括我本人)!噢!刚才说偏,应该说自己的。我最不开心的事情在于自己有一次和老师产生矛盾、分歧,然而做出激动、过分、一错再错的举动。不过在老师的帮助与本人的努力下解决矛盾。……
最后,我在这里还是要谢谢我们的老师以及同学,并送几句话给同学们:
1、每一发奋努力的背后,必有加倍的赏赐。
初一学生自我鉴定范文4篇自我鉴定
2、含泪播种的人一定能含笑收获。
3、一个人最大的破产是绝望,最大的资产是希望。
4、生气,是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所以原谅别人,善待自己。
5、一个能从别人的观念来看事情,能解别人心灵活动的人永远不必为自己的前途担心。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借助业余时间读完了这本塑造了性格鲜明人物的名著,故事中雪中送炭的宋江,胆大如虎的武松,机智聪明的吴用等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官逼 民反,只手遮天的社会状况,深刻地表达了英雄人物之间的信任。
故事中的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 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 民反”.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商业中商人之间的诚信,国家与国家间的互赢互利,朋友之间的信任,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生命的意义在一定时候得到了无限的扩张,变成了不可抗拒的顽强。小小的绿苗,通过自己的汗水,掀翻了压在她身上的巨大石头,表现了不畏困难,勇于磨练,永远乐观的可贵精神, 野草的这种精神告诉我们,无论面对多么巨大的困难和不幸,只要我一步一个脚印,不屈不挠地前进,生活道路中的成功也就会与我们相逢。
就好比,社会组织结构的不合理,导致社会功能的不正常,导致社会家庭生活的不科学不健康,谁之过?社会管理者的责任,当然也有我们自己的责任。因为我们没有充分争取和使用我们手中的权力,缺乏对利益保护的追求认识和理解。民主与科学是人类发展进步的锐利武器,经过流血牺牲换来的宝贵财富却让我们弃之如敝履,能不说是我们的悲哀吗?一个缺乏有机统一组织的社会系统是不可能完全表现他的生命的丰富和生动的,一个健康的生命机体,有完善的系统组织,保证了功能的健全和活动的正常,实现了生命的完美展现,这才是可喜可贺的人生历史。
初一年级读后感:鲁迅《野草》读后感
这个暑假,本来心情是无聊的、平静的,可是,自当我接触了那本《童年》后,我的心情就久久不能平静了……
作者高尔基似乎本来就不想告诉我们什么,他只是想用这本传记来描述他自己的生活罢了。虽然书中故事个个充满着封建色彩,但是也无不乏着爱的光辉。
整本书以阿廖沙和他的外祖父母为主线,牵动着情节的发展,因为阿廖沙很小的时候,父亲得病死了,母亲带着他回到外公外婆家。就开始在这里进行了生活。显然一开始是不如意的,大舅米哈伊尔与小舅雅科夫的争斗是整个家庭乱成了一气。阿廖沙初步认识到外祖父家弥漫着的相互仇恨的气氛,渐渐地,他开始淘气,因为一件小事而狠狠的北外祖父打了一顿。但是呢,这却只是一个开端,后来越来越多的犯错使他越来越多的挨打。小伙子茨冈却成了他的好朋友,能在他被打时挺身而出。
他就此带给了主人公阿廖沙无穷多的乐趣。他擅长跳舞,幻想着有一副好嗓子。阿廖沙非常爱他,但他却被两个舅舅强迫着扛承重的橡木十字架去坟地,中间绊倒后,被十字架压在下面,因失血过多死掉了。
悲惨的命运总是伴随,外婆成了她最好的伙伴,讲故事是外祖母的强项。文中,外祖父的残忍恶毒总是与外祖母的慈爱善良对比了起来。他们最后落魄了,四处分家,几乎成了货真价实的乞丐。
但尽管作品中描写了那麽多目不忍睹的惨事与丑事,整部作品仍然象阳光透过云层一样放射出了乐观主义的思想光辉。主人公阿廖沙没有被艰辛、痛苦和屈辱的生活所压倒,他满怀信心,奋斗拼搏,冲破种种障碍与不幸,不断探索新生活,这种乐观主义精神使作品在思想内容上带上了积极的色彩。
我不仅从这本书里感受到了封建社会,还体会到阿廖沙的命运之悲惨,但他却不肯屈服,继续奋斗的精神深深感染了我。我从中便想到了自己,那么优越的生活,都不肯吃一点苦头。稍微挨打不顺心就哭泣,振作不起来了。这还是我吗?我跟作者比起来太幸福了,却还不懂得珍惜,我感到自己的惭愧。
虽然这样,但我还是很羡慕他有一个那样慈爱的外祖母。她就像我的妈妈一样会讲故事,有付好嗓子,很善良。虽然她总是会忍不住吼我,每到这时我就觉得很生气。不过现在我就觉得很幸福了,她说我也是为了我好啊,我为什么要生气,和她闹别扭呢?不懂得珍惜,
近期,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读后,感受很多,就让我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吧!
生命在于奋斗!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个问题。保尔·柯察金在残废后,毫不灰心,还是顽强地学习,努力地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作。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那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需要付出其艰苦的努力。经过顽强、刻苦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一部小说《在暴风雨里的诞生》。读着,读着,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柯察金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着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一直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唤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做斗争的动力。
保尔·柯察金,可敬可佩的共产主义战士,您为我们树立了身体残疾但意志却不残的伟大榜样。生命在于奋斗!这句话虽短,但他却又那么的有道理。是啊,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上,挫折是难以避免的,可是只要去奋斗、去拼搏,那么将会为自己的人生增添上辉煌的一页。
而我,是一个健健康康的人智力也不差。虽然,我不能背起钢枪保卫祖国,也不能战斗在烈火熊熊的战场上,但是我可以把我所学到的知识,贡献给人民群众,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力量。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真好啊!它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让我有了学习的榜样。我还要不断地学习,从这本书中汲取更多营养。
初一年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600字4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确实,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是人类知识的总统,多读书,可以让我们增加知识,多读书,可以让我们治愈愚昧,多读书可以让我们明志养德。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对我影响深远的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此书描写了保尔·柯察金作为一个普通工人的儿子,经历第一次世界大战、十月革命、国内战争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严峻生活,把对旧生活自发的反抗改变为自觉的阶级意志。保尔的成长不是“性格的自我发展”,而是“钢是在熊熊大火和骤然冷却中炼成的……我们这一代也是在斗争和艰苦考验中锻炼出来的。”
小说不仅通过一个接一个的困境来塑造这位主人公,还通过激动人心的独白、发人深省的警句格言直抒这种赤诚情怀。一次,保尔来到烈士墓前悼念为革命而牺牲的战友时,曾默默地想到:“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侯就能够说:“我已把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读完这部名著,我为保尔的精神所震撼,保尔的那种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那种不畏艰难,百折不挠,勇于进取的精神,那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保尔的经历让我知道了,一个人只有为梦想而活,他才是真正的活着,一个人只有努力地去拼搏,才会得到他所想要的收获。这本书还告诉我,面对人生挫折,要学会勇敢和坚强,虽然我不能做到像保尔那样,但我至少可以向他看齐。
所以,我们要以书为友,读好书,可以让我们在文字中寻求真理,汲取战胜挫折的力量;读好书,可以洗涤心灵、陶冶情操、塑造我们的品格;读好书,可以培养自己的审美情趣,丰富我们的内心世界,在缺陷中寻求完美。朋友,与书为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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